幼儿园图书配备要求
为了提高陕西省幼儿园图书设置的质量,满足幼儿全面发展的需求,确保幼儿园图书资源的建设规范和有效利用,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陕西省幼儿园图书设置指导标准》,对幼儿园图书的种类、数量、内容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下是该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幼儿园图书种类与数量要求
1. 绘本类图书:每班不少于100册,每个幼儿园不少于500册。
2. 儿童文学类图书:每班不少于50册,每个幼儿园不少于300册。
3. 百科类图书:每班不少于20册,每个幼儿园不少于100册。
4. 音乐类图书(含歌谣、儿歌):每班不少于20册,每个幼儿园不少于100册。
5. 美术类图书(含儿童绘画作品集、幼儿美术教材等):每班不少于20册,每个幼儿园不少于100册。
6. 其他类型图书(含亲子读物、环保主题图书等):每班不少于20册,每个幼儿园不少于100册。
二、幼儿园图书内容要求
1. 内容应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涉及儿童生活、自然、社会等多个领域,满足幼儿全面发展的需要。
2. 选用内容健康向上,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培养幼儿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
3. 图书形式多样,包括纸质图书、电子图书、多媒体图书等,内容丰富、生动有趣。
4. 图书字体、插图、版式设计应赏心悦目,符合幼儿认知特点。
三、幼儿园图书管理要求
1.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图书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图书管理员,保证图书资源的有效利用。
2. 幼儿园应定期进行图书资源采购和更新,确保图书种类、数量、内容满足幼儿发展需求。
3. 幼儿园应创设良好的阅读环境,配置舒适的阅读角落,鼓励幼儿自主阅读。
4. 幼儿园应组织各类阅读活动,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总之,陕西省幼儿园图书建设应遵循以幼儿发展为本的原则,为幼儿提供丰富多样、内容优质的图书资源,为幼儿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联系QQ:276037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