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图书馆还书
武汉图书馆借阅规定
武汉图书馆是武汉市内一个重要的公共文化设施,为市民提供丰富的图书资料和阅览场所。以下是武汉图书馆的借阅规定:
图书馆借阅资格
1.
借阅对象:
任何年满18周岁,持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户口簿)的自然人均可办理借书证,具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刑事违法记录人员、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肇事肇祸后妨碍社会治安人员以及被图书馆列入黑名单的人员不得借阅图书。
2.
借阅流程:
前往图书馆借书处办理借书证,填写相关信息并进行登记,办理成功后即可使用。
图书借阅规定
1.
借阅期限:
普通图书、期刊、报纸的借阅期限为30天,到期可续借一次,每次续借期限为30天;
参考书、地图、古籍善本等特殊材料的借阅期限为15天,不得续借;
馆藏目录的借阅期限为7天,不得续借。
2.
借阅数量:
普通读者最多可同时借阅20册普通图书;教育、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等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借阅数量,但同一馆藏部门(室)累计不得超过100册。
3.
续借规定:
在没有预约的情况下,用户可在借书期满前3天开始办理续借手续;
续借时应当将已借图书携带至借书处进行验收。
4.
逾期罚款:
图书借阅逾期不办理续借手续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逾期罚款。罚款标准为每册每天0.10元,逾期超过30天未归还或遗失图书的,按照原价赔偿。
图书归还规定
1.
图书归还:
图书借期满后,借阅者应当将图书及时归还;
在借期满前,借阅者可以办理续借手续,延长图书借期。
2.
图书丢失:
图书遗失的,应当按照图书原价赔偿,并赔偿因此给图书馆造成的损失。
温馨提示:
借书证使用:
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借书证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向图书馆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保护图书资源:
借阅者应妥善保存图书,不得随意在书上做笔记、划线或涂抹,不得将图书中的页码撕毁、剪断,不得在书上乱画乱刻。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如有变动以图书馆官方公告为准。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武汉图书馆的借阅规定。
参考网站:
[武汉图书馆官方网站](http://www.whlib.org.cn/)
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直接联系武汉图书馆。